各单位、部门: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复印纸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甬财采【2024】45号)文件规定:复印纸纳入框架协议采购,本次框架协议服务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我校“云平台”系统不再提供该项采购服务。凡 2024 年各项支出(包括科研经费)中涉及复印纸采购的,纳入政府框架协议采购。请各单位、部门严格遵照执行,现就相关采购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2024年度复印纸采购预算未编制,采购人需在“采购管理系统-采购预算-调整”中追加相关采购预算;
二、为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及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我校复印纸采购实施每学期1次的集中采购,即每年的3月和9月在“采购管理系统”中申报复印纸采购计划;
三、建议各单位、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管理和结算;
四、由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相关老师负责在“采购管理系统”中执行采购任务,以及在“政采云平台-框架协议-复印纸”中选择入围的供应商下单,并录入成交结果;
五、采购人会同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归口管理部门资产处相关老师签订及在“采购管理系统”中提交采购合同。
六、采购人负责在“采购管理系统”中提交支付计划及支付申请。
计财处联系人:丁瑜清 电话87609011/889011
资产处联系人:黄群立 电话87600479/888479
采购与招投标中心联系人:冯莹颖 电话87603252/883252
宁波大学计划财务处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采购与招投标中心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