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评聘工作的通知”,以及依据《宁波大学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评聘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政〔2022〕72号)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23年申报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的3位教师的申报材料公示如下,公开接受教职工监督。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材料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事,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24年1月9日-1月11日三个工作日。
4.受理电话:87600718、626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