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第三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甬社规办〔2021〕4号),本年度第三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年度课题)启动申报,我校组织统一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锻造社科甬军、多出优秀成果为目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并重,为宁波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贡献社科智慧。
二、课题类别
2021年度第三批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后期资助课题三类。
(一)重点课题
重点课题是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我市优势学科发展需要确立的课题。申报人可根据自身研究领域从公布的选题中择一申报,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
(二)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分为资助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两类。一般课题不设选题指南,申报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择题目进行申报。自筹经费课题,须在申报表中填写资金来源,并由提供资金方作出相应承诺(我校不鼓励申报自筹课题)。
(三)后期资助课题
后期资助课题是向社会公开征集的应用对策类课题。此类课题以已完成的成果(决策建议稿)进行申报,常年受理,研究成果在《社科成果专报》刊发后,予以立项。
三、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哲学社会科学相关领域的学术资源和研究能力。
3.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申报项目。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相同内容已列入省级或国家级相关研究课题的。
(2)所负责的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各类项目两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项者。
四、申报办法
1.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只能二选一。后期资助课题可以和其他课题兼报,已经上报相关党委政府部门的研究成果和已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均不得申报后期资助课题。
2.本次项目采取网络申报方式,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登录宁波社科网主页(//www.nbssa.org.cn/),从右侧功能区中的“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入口进入。申报人请先填写word版《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附件2)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经由学院、学校审核,确认无误后,再上传至系统。
3.提交纸质《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各2份(其中一份有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纸质申报表、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电子材料请发送至指定邮箱。
4.各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报材料。
5.除后期资助课题外,其他两类课题的学校受理时间截止至2021年3月8日。
五、结题方式
1.重点课题、后期资助课题的成果形式为决策建议稿。
2.一般课题结题要求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甬社规办〔2020〕15号)(附件5)执行。
六、资助经费
1.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分两次拨付:立项并签署协议后拨付50%,课题结题后再拨付剩余50%研究经费。
2.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分两次拨付:立项并签署协议后拨付50%,课题结题后再拨付剩余50%研究经费。
3.后期资助课题,刊发并获市领导批示的,每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刊发并获市主要领导批示的,资助2.5万元;刊发但未获市领导批示的,每项课题资助经费1.5万元。
联系人:邵思逸
联系电话:87600952、652295(短号)
邮箱:[email protected]
办公地点:师生服务中心18号窗口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联系人:蒋平
联系电话:15356461118
人文社科处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