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疫情防控与教育教学”专项课题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甬教科规办[2020]29号),现就专项课题成果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转发,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工作。
1、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周四),逾期不予受理。
2、请各单位做好初审工作。
3、申报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
(1)《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其中1份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2)课题研究报告一式二份,有关附件一式二份。
(3)“疫情防控与教育教学”专项课题成果汇总表电子版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截止日期前将纸质材料递交至人文社科处,同时将汇总表及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miaoxufeng@dianjing88app.net。
联系人:缪旭峰,电话:87600299,696936(短号)。
人文社科处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