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申报者:
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实施细则》,现将截至到9月20日为止所收到的浙江省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内容 为各申报单位及个人所填“单位汇总表”整理而成,为避免申报材料邮寄过程中的遗漏,保证申报信息的准确,特此公示。各单位及申报者收到该通知后,请重点检查、核对以下信息:
1、申报成果是否存在知识产权问题。
(1)申报成果的真实性;
(2)申报成果的所有署名作者是否都同意参与此次评奖,省外合作者是否出具了“允许浙江省作者申报,本人放弃在浙江省申报和获奖的权利”的有效声明书;
(3)申报者所在单位是否存在异议。
2、申报成果输入信息的准确性。在对电子版汇总表与纸质材料的核对过程中,已发现成果名称等信息有明显输入错误的记录,请各单位及个人仔细核对公示表中的各项信息。
3、转载、收录、引用、采纳证明等佐证材料的真实性。
4、申报材料已在9月20日之前寄出(以邮戳为准),但公示表中没有相应信息。
对存在以上问题的申报材料,请各申报单位及个人于2013年9月27日之前,用书面形式或发送电子邮件将信息反馈到社科处,反馈信息要清楚明确,有理有据,以便及时处理。
公示结束后,省社科规划办将对公示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要求,并进入专家评审程序的成果进行网上公布,接受社会评论和监督。
联系人:姜颖 电话:889130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申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