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宁波大学关于编制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宁大政办[2013]98号),由于学校专项经费预算编制要求发生变化,2014年度校级科研专项项目(思政项目)申报工作将提前启动,即日起开始申报。根据《宁波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宁波大学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一般为中级及以下职称的本校在编教职工;项目负责人已累计主持过2项校级科研项目(不含校学科项目),原则上不受理。但为推动和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提高课题研究水平,本次申报党务管理干部、工会专兼职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可暂不受职称和已累计2项的限制(该类课题的数量不超过3项)。
2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逾期,至今仍未结题;
(2)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2011年以来被撤题或中止;
(3)项目负责人目前仍有在研校级科研项目(不含学科项目);
(4)申报项目已获其他科研项目支持。
二、立项及资助额度
2014
年拟立项项目8—1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为3000元。
三、注意事项
1
.课题指南见附件,可根据课题指南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
2
.结题形式为正式发表论文,其中重点项目结题时要求至少在C类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被相关部门采纳;
3
.材料要求:填写《宁波大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和《宁波大学校科研基金项目专家评审表》(一式十份)的相关内容,用A4纸打印;
4
.所在单位须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核,并在《申报评审表》的“项目承担单位初审意见”栏中签署明确意见(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同意推荐等),分管领导签字并盖公章后交宣传部。
附件:
党委宣传部、人文社会科学处
2013
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