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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3年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3 阅览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以及浙江省社会科学规划办的通知,即日起对我校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3年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别项目(不含2013年新立项的项目、不含单列学科,检查项目清单见附件)。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艺术学项目年度检查另行通知。

    已向国家社科规划办和省社科规划办提交结题鉴定材料以及在本次年度检查截止日期前提交结题鉴定材料的项目,可以不参加2013年度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检查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如是否按计划展开研究,是还在资料收集中,还是已经完成了初稿等。对于没有开展研究或进展缓慢的,各单位部门要了解原因并督促项目负责人制订整改措施,加快研究步伐。

    2、检查项目研究成果质量。包括项目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已开展的调研及相关工作、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等;阶段性成果出版、发表、获奖及社会反响情况。

    3、检查经费使用情况。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各类项目的经费开支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执行经费预算、是否围绕研究工作使用经费、是否有超额或重复提取管理费、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开支项目经费以及结项项目经费决算是否附有开支明细等。

    4、检查项目重要事项变更情况。包括项目负责人是否违反规定擅自延期而没有履行申请报批手续等。

    二、检查方式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2份,电子版1份,其中一份(学校留存)须在封页上盖上所在学院公章。

    2、因故确无法按期完成需延期的或确需变更成员等,须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要详细说明变更理由),一式2份,电子版1份。其中1份所在单位主管领导要签署明确意见,手写签字、盖上公章。申请变更课题组成员、延期半年至一年以内(累计不超过一年)的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由省里上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备案。申请其他变更,比如完成时间延期一年及以上的,需上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批。申请项目延期,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助期满2个月前提交书面申请,且应用研究项目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基础研究项目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年。

    3、各项目组需在2013年11月26日前举行一次本项目研究的学术沙龙,并在举办学术沙龙3天前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学术沙龙信息要点》(见附件)用电子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并电话确认是否收到。由我处统一在校园网上发布沙龙信息,并对学术沙龙举办情况予以抽查。

    4、所在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填写《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登记表》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3年度检查情况汇总表》,一式2份,电子版1份。其中1份由所在学院盖公章。

    5、在年度检查期间申请结项的课题,可以不填写年度检查表,但各单位在汇总时需简单注明“提交鉴定结项”,并同时提交结项材料。

    三、关于结题鉴定补充说明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要求和相关表格请查阅学校人文社科处网站“服务中心”栏目。

    2、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认真审核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材料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3]第41号)文件要求,将加强对最终成果的审查力度,重点审查成果的形式和内容是否符合预期研究目标,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是否规范。请各项目负责人将最终成果利用查重软件进行检测,并提交监测报告1式2份。

    3、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需在原文基础上有实质性修改,并提供二者之间区别和联系的纸质说明以及原论文(报告)电子版文件。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做好本次年度检查工作,在2013年11月26日前由学院统一将上述检查材料交我处。对于优秀的阶段性成果,请写出1000字左右的介绍材料一并报送。

 

    联系人:应姗姗 办公电话:87600299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3年度检查项目清单

    附件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附件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3年度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5: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登记表

        附件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学术沙龙信息要点

人文社科处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