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了解省部级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校级研究中心建设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查漏补缺,制订下一年的建设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3年度工作总结
1、省部级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请根据建设目标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做好2013年度工作总结。主要包含以下内容:承担科研项目情况(新立课题和在研课题完成情况);标志性科研成果(论文、著作、获奖、采纳等)及主要社会效益;开展学术交流等情况;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信息与档案建设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基地存在问题及措施等需要总结的内容。
2、人文社科类校级研究中心请根据原定的工作计划,做好本年度工作总结。主要包含以下内容:研究中心队伍建设、学术交流(举行学术沙龙每年不少于2次)、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几个方面。学校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人文社科类各校级研究中心进行年度考核,对本年度未开展学术活动的将予以警告,对连续两年无科研业绩的将予以清理。
二、省部级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请根据建设目标,制订2014年工作计划(含经费使用计划)。
三、总结与计划材料一式一份,经基地或研究中心主任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1月15日前送交人文社科处,同时邮件发送电子文档一份。
联系人:应姗姗 联系电话:87600299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宁波大学人文社科类省部级研究基地与校级研究中心一览表
附件2:宁波大学校级研究中心2014年度工作总结(样表)
人文社科处
20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