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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学术交流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19 阅览数:
各单位:
        为了鼓励我省科研人员更加广泛地开展国内外合作与学术交流、提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水平、促进我省基础研究事业的快速发展,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自然科学基金办)依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学术交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201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学术交流项目申请与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受到过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具有独立科研工作条件并且有能力、有条件举办学术交流的单位或者个人;
       2. 学术水平高,有国内外知名科学家和较多的本省科技人员参加;
       3. 学术交流主题属于基础研究范畴、对我省基础研究相应学科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 申请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学术交流项目举办时间应在2014年度内。
       省自然科学基金办鼓励邀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专家来浙进行学术交流,积极支持依托单位承办之江科学论坛。之江科学论坛是由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办的学术论坛,以培养我省基础研究青年人才、凝练符合我省战略需求的科学问题为宗旨。论坛按照不同学科,邀请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973项目等国家重点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专家以及省内外著名学者介绍学科前沿与最新成果、凝练学科重点发展方向、分享科研工作经验及项目申请体会,并鼓励我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以及青年科研人员参与交流。
      (二)资助额度
       省自然科学基金原则上只对学术交流提供部分资助,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将根据学术交流的重要程度、本省科技人员参会人数等多种因素决定资助额度,资助经费一般为补助3-10万元。
      (三)申请方式及填报要求
        1 .申请书实行全文网上填报,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材料;
        2. 申请资助实行限额申请,本年度宁波大学可推荐名额为2名;
        3. 申请人请登录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点击进入“学术交流申报”栏进行网上填报工作。
      (四)集中填报和接收时间
        2014 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学术交流项目集中申报最后截止时间2014年2月27日下午16:00时截止。经单位审核后,申请者可下载打印一式三份纸质申请书。注:如果是国际学术交流,需同时提供会议批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五)评审与管理
        省自然科学基金办负责学术交流项目申请材料的初审。经初审确认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材料,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将送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拟定资助计划。资助计划经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定后,正式行文通知相关申请单位,并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上公布。
        举办学术交流活动前10日内,受资助者应将活动正式通知报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并登载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在学术交流结束后2个月内,受资助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向省自然科学基金办提交符合要求的总结报告和参加人员名单。资助经费的使用依照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学术交流项目经费开支范围的有关规定(见附件)。
       附件: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学术交流项目经费开支范围。
       联系人:林盛杰         联系电话:87600845


科技处
2014 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