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浙江省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已公布。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工作经费奖励与资助办法>的通知》(宁大政[2012]161号)文件精神,我校对以宁波大学为成果第一完成单位申请获得省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分别配套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具体请见附件。
本次学校配套奖励将作为绩效奖励工资按成果第一完成人发放至其工资卡内(计财处将按财务规定扣税),学校配套奖励将于下月工资发放时一起发放,届时请相关教师查询奖励金额发放是否准确,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姜颖 联系电话:87609130
附件:浙江省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学校配套奖励清单
人文社科处
2014-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