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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9 阅览数:
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4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备案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132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扎实推进我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从2010年起省教育厅在厅科研项目中面向专职辅导员设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今年,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规范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的通知》(浙教法〔2013〕112号)精神,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的申报做出相应的调整和规范,改申报为备案。现就做好2014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的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变化的主要内容
      12014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实行备案制,由各高校自行组织申报、遴选、公示、发文,发文确认后报省教育厅备案。省教育厅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基本要求及办法》(见附件1)将对备案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作为省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
2 .实行限额立项, 2014年省厅下达给我校的立项数为3 项(含研究生辅导员专项1)。
二、 申报步骤
该项目将实行网上申报与书面报送申请表并行的方式,具体申报步骤如下:
(一) 申报者对照《浙江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基本要求及办法》(详见附件1,认真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二)网络申报平台(网址//www.zjkysz.cn), 网上申报,另行通知。接到电话通知的申请者网上申报方式:先网上注册,在注册第一步“选择所属学校”时,请选择“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项目申报者应注册为普通会员帐号,注册完成后请与人文社科处联系。
三、材料要求
(一)《申请书》一式2份及电子版,其中一份由申请者所在单位填写,并由主管领导签名、所在单位盖章。
(二)《评审表》一式6 份。专家评审表中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背景材料,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
(三) 《单位汇总表》 (见附件3)一式1份及电子版,由主管领导签名、所在单位盖章。
四、申报截止时间:2014 5 8 日前交人文社科处
五、 项目的监督管理与结题
1.各单位应当加强跟踪监督,强化过程管理,督促项目主持人按计划开展工作。省教育厅将于每年年中对各高校项目进展和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2.省教育厅于每年的 5月和10月集中受理结题。项目结题依据为《申请书》“预期成果形式”中列明的内容。结题时,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应有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其余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不是项目责任人的,应为课题组成员),或提交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各单位应督促项目主持人及时做好项目结题工作,我校项目进展和管理情况的抽查结果和项目结题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确定项目限额数的重要指标。历年思政项目立项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请及时办理结题手续,项目清单详见附件表 5。
 
联系人:夏亚莉     办公电话:87609129 9129  E_mail [email protected]
 
 
人文社科处
2014 4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