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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05 阅览数:

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申报2014年度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浙民〔2014104)文件,省民政厅为全面推进民政领域改革步伐,加快现代大民政建设,引导全省民政系统、理论界深入开展民政基础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现就2014年度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划课题参考目录 
  1、浙江省现代大民政评估指标体系研究——民政事业综合考评指标设计; 
  2、“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主要任务研究; 
  3、“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研究; 
  4、政府职能转变与民政公共服务社会化研究; 
  5、多元主体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中的作用研究; 
  6、社区治理研究; 
  7、公共财政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研究; 
  8、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组织发展研究; 
  9、民政“大数据”开发利用研究; 
  10、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研究; 
  11、社会力量参与政府社会救助机制研究; 
  12、低收入家庭标准及认定研究; 
  13、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14、城镇化进程中浙江省行政区划调整研究; 
  15、扩大儿童福利普惠研究; 
  16、加强军民融合发展研究; 
  17、健全防灾减灾救灾综合体系研究; 
  18、社会优抚保障体系建设研究; 
  19、军休服务管理改革研究; 
  20、慈善事业发展机制研究; 
  21、浙江省居民离婚变动状况研究; 
  22、殡葬管理信息化建设研究; 
  23、移民项目实施管理机制研究。 
  以上选题面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民政系统和热心于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的组织和个人。选题立项按照重大委托课题和资助课题两类进行。
  二、课题申报要求 
  1、申报课题的选题应符合参考目录的要求。参考目录属于指明方向范围的研究选题,具体课题由申报者自行设计。各有关单位可结合实际,申报对民政事业发展具有现实或前瞻意义的专项课题。 
  2、课题申报以课题组的方式进行,每个课题组原则上不少于3人;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前三位成员不能同时申报两项(含)以上课题;未完成2013年度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3、2014年度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原则上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所有立项程序,2014年12月底前结题。 
  4、请课题申报者认真阅读《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在设计课题时充分考虑课题研究内容、研究计划、研究进度以及研究经费。

三、上报材料

1、申报人根据选题范围填写《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申报表》一式1份及电子稿, “申报单位意见” 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及电子稿。

三、受理截止时间: 2014年6月18日

 

联系人:夏亚莉   电话:87609129(9129)  E_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 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申报表

  附件2 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3  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4 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协议书

  附件5 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

 

人文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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