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项目负责人:
根据市财政局、教育局以及甬政办发
[2014]64
号关于《宁波市市级部门预算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
2013
年立项或结转的专项项目以及
2014
年立项的行政事业类专项项目(小专项),财政将在年底收回不再结转下年使用。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库经费的使用进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现将
2014
年
5
月之前下达的国库集中支付项目经费结余情况予以公布(见附件)。
截止
2014
年
5
月
31
日
,我校国库资金仅专项项目结余资金已达
17902.29
万元,专项项目使用进度为
15%
,下半年我校国库经费使用任务艰巨。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加快经费使用进度,及时制定和落实经费使用计划、尽早启动各类采购申报工作;同时,请有关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加强对项目的督促,顺利完成专项项目的建设任务。
联系人:王静峰
联系电话:
8760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