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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25 阅览数:

各单位:

根据《宁波大学人文社会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宁大政〔2013104号),2014年宁波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资助额度  

(一)我校后期资助项目设置的主要目标是为了培育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学术专著,优先资助提升地方特色文化、反映我校学科特色优势的学术专著,同时也资助少量学术译著和工具书等。编著、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不予资助。

(二)本项目资助名额不超过5项,且一般控制在申报数的2/3以内。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3万元。

二、资助对象和条件  

(一)本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我校在职教职工,申报提交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项目负责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本项目所资助的成果应是基本完成(7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等。

(三)申报项目所提交的成果不存在政治方向问题,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资助:

1.所提交的成果已获得过国家级项目、部级项目、省级重大重点项目和学校培育项目(校预研基金项目)等的资助;

2.项目负责人曾获得过学校培育项目(校预研基金项目)或本项目资助,但未能按规定要求完成研究任务。 

三、结题要求  

本项目须申报部级及以上后期资助项目等高级别项目,并获得部级及以上后期资助项目等高级别项目立项可准予结题。项目组经过2次以上努力申报,最终未能完成部级及以上后期资助项目等高级别项目立项目标、其研究成果符合以下要求的,也可申请结题

在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1部本项目研究的、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学术专著,并在学校C类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B类)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与研究项目相关且以宁波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学术译著和工具书不作论文要求)。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宁波大学人文社科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一式10份;

  2、申报成果介绍(活页)一式2份,活页中不得出现项目组人员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背景材料,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

  3、完成70%以上的匿名书稿(包括前言、目录、正文、主要参考文献等)一式2份;

  4、可反映书稿或其组成部分水平的其他材料(包括论文复印件、奖励情况、学术评价等)一式1份;

  5、汇总表一式1份;

  6、申请书、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各1份。

五、申报受理时间  

截至2014916日。

  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动员、组织和指导,认真做好申请者资格审查和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努力提高申报质量。申请书和汇总表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姜颖   

  联系电话:87609130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宁波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附件2-申报成果介绍(活页)

附件3-汇总表

附件4-宁波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

                          

                                   人文社科处

                                                                               2014-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