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科规办〔2014〕 1号)文件要求,就我校8月1日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的通知》进行补充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
(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课题;
(四)教育部重点课题;
(五)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二、申报名额分配
今年国家教科规划办缩减了申报规模,下达给浙江省申报限额指标为180项(含基础教育),省教科规划办根据“基数+奖励数(指2013年立项数)”相结合的办法,下达给我校的申报名额共计9项(同时规定:其中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课题数不能超过申报总数的30%,即不能超过3项)。我校将视申报情况、申报质量、研究基础和实力、个人学术声誉等择优推荐上报9项,主要倾向于教育学科专业背景的教师。必要时请同行专家评审推荐。
浙江省教科规划办公室还将组织力量对省内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最终择优选取180项上报全国教科规划办。
三、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
由于全国教育规划课题实施限额申报,省教科规划办公室还将组织专家评审推荐,为配合省教科规划办工作,对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与材料要求做出如下调整:
(一)我校申报截止时间提前至2014年9月5日,逾期恕不受理。
(二)申请书纸质文本提交数量调整如下:
1、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提交《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一式12份,文档名称为“学校+申报人姓名(评审书或活页)”的电子版1份。
2、申报其它类别课题:提交《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4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11份,文档名称为“学校+申报人姓名(评审书或活页)”的电子版1份。
(三)省教科规划办规定,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正在承担教育部规划和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及以上课题未办理结题手续者;
3.与曾承担的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选题重复者;
4.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5.其他不符合全国教科规划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详见学校8月1日申报通知)。
2014年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名额少,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做好申报材料的核查、盖章和汇总工作,及时上报申报材料。其它申报要求、及附件请详见学校8月1日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的通知》。
学校联系人:应姗姗 电话:87600299、665138
人文社科处
2014.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