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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题工作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4-10-22 阅览数:

各有关单位、各位项目负责人:

教育部社科司每年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超期未完成项目进行集中清理。根据往年情况,预计2015年9月将对2010年教育部社科司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进行集中清理,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等。我校涉及项目的具体名单见附件,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抓紧时间完成研究任务,及时办理结题手续。具体手续办理如下:

一、延期办理

未结题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申请延期必须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简称《项目变更申请表》)一式2份并提交延期时间(最多1年)内拟开展的项目研究计划一式1份。《项目变更申请表》须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经学校审核同意签署意见后报教育部社科司审批。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原则上不得超过明年9月,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二、结题办理

项目结项申请随时受理。报送材料包括:

1、通过鉴定的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7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其中1份中“依托学校初审意见”由所在学院或部门填写,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

(2)项目成果8套(其中研究成果为专著的,需提交8份未出版的双面打书稿,正式出版后补报样书3套;研究成果为系列论文和研究报告的只需提交复印件8份。);

(3)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6份(复印件)。如研究计划有变更,应在《终结报告书》中说明,经教育部社科司核准的《变更申请表》附于其后装订;

(4) 成果简介纸质文档1份,电子版1份。主要包括:成果的主要观点、创新点、学术贡献、实践意义、社会反响等。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具体要求见附件4。

2、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2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其中1份中“依托学校初审意见”由所在学院或部门填写,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有关证明材料附于其后装订;

(2)项目成果4套。研究成果为专著的,提交4部原件;研究成果为系列论文的,提交论文复印件4份;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的,提交4份原件,同时还需提供采纳证明4份(原件1份,复印件3份)。

(3)项目《申请评审书》1份(复印件)。

(4)成果简介纸质文档1份,电子版1份。主要包括:成果的主要观点、创新点、学术贡献、实践意义、社会反响等。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具体要求见附件4;

请各单位严格课题管理,督促本单位课题负责人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并及时将有关结题材料或延期申请表等送交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夏亚莉 电话:87609129(9129) E_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

1. 教育部2010年立项未结题项目名单(宁波大学部分)

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

4. 项目成果简介格式

                                            

                                                                  人文社科处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