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吸引优质稿件,提高学报质量,扩大学报影响,学报编辑部拟继续向刊发在《宁波大学学报》上被转载和摘登的论文作者发放稿费。
一、发放对象
凡
2013
年
1
月
1
日以后,在《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教育科学版发表的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教育科学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
·
文摘卡》等转载和摘登的本校教师。
二、发放额度
被《新华文摘》转载或摘登每篇发放稿费
2000
元,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或摘登每篇发放稿费
1500
元,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每篇发放稿费
1000
元,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教育科学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
·
文摘卡》等转载或摘登每篇发放稿费
500
元。同一论文被重复转载和摘登,按就高原则发放。
三、发放方法
作者凭转载或摘登论文的刊物原件到学报编辑部办公室(黄陈月莉楼
307
)登记,学报编辑部审核备案后,向作者发放相应的稿费。办理时间截止
2014
年
12
月
11
日。联系人:黄若燕;联系电话:
888225
。
学报编辑部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