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校学术论文(著作)学术水平,根据《宁波大学关于科研(人文社会学科、自然学科)工作经费奖励与资助办法的补充规定》(宁大政〔2015〕26号)文件精神,学校对2009年度学术论文(著作)他引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2009年以宁波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C类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截止2013年12月被C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他引1-10次、11-20次、20次以上,分别给予奖励150元/篇次、200元/篇次、250元/篇次,最高奖励额度1.0万元/篇。
2、对2009年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且字数不低于20万次的学术著作(须在著作中体现作者是宁波大学的教职工),截止2013年12月被C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他引1-10次、11-20次、20次以上,分别给予奖励150元/篇次、200元/篇次、250元/篇次,最高奖励额度1.0万元/篇。
3、 对2010——2013年以宁波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C类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和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且字数不低于20万次的学术著作(须在著作中体现作者是宁波大学的教职工),如果截止2013年12月被C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他引20次以上,也属本次奖励范围。
4、单篇论文(著作)被本单位他引的,其被奖励他引次数不超过10次。
5、论文级别根据其发表时间对应的我校学术期刊目录认定,具体为:2009年1-11月发表的论文级别根据《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目录(2008版)》认定,2009年12月—2010年11月发表的论文级别根据《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目录(2008版)》和《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目录(2010版)》就高认定,2010年12月—2013年12月发表的论文级别根据《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目录(2010版)》认定。
6、提交的他引证明材料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并请标注每篇论文(著作)的他引论文所在刊物的级别及其第一署名单位。他引证明的出具请咨询图书管情报部(联系人:豆洪青,电话:87600885)
7、请各单位仔细核对每篇论文(著作)他引论文的发表时时间(截止2013年12月)、所在刊物是否为学校期刊目录中C类及以上学术期刊、第一署名单位等信息,学校将对上述信息进行核查,如果出现信息不实等影响奖励的问题,将取消该篇论文的他引奖励并予以通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对论文(著作)的他引情况进行公示。
8、通知中涉及的文件详见附件1,相关学术期刊目录请在科技处主页“规划纲要”栏或人文社科处主页“服务中心”栏中查阅。
请各单位做好本次论文他引奖励的统计和初审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位教职工(特别是外出进修、出差人员),逾期不再奖励。汇总表(附件2)及他引证明材料请于4月30日前送交人文社科处、科技处。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郭亚男 电话: 87600927 E-mail:[email protected]
科技处联系人:徐志标 电话:87609127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宁波大学关于科研(人文社会学科、自然学科)工作经费奖励与资助办法的补充规定
2、学术论文(著作)他引奖励汇总表
人文社科处、科技处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