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甬教科规办[2015]3号文件,2014年度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优秀成果的征集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凡是2015年5月之前已经完成的省、市级立项课题成果均可参评。
2.虽未立项,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研究,确有理论和应用价值的课题成果可推荐参评,我校2项名额。
二、成果评审程序
1.初审:高校,各县(市)、区优秀成果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各县(市)、区教科所(室)负责初审;市直属学校(单位)优秀成果由市直属学校教科规划办负责初审,对申报材料的资格及规范性进行核实,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参加活页评审。
2.活页评审:由市教科规划办委托国内知名专家(外省、市)进行活页盲评打分,并根据活页盲评打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产生候选科研成果。
3.复评:市教科规划办组织有关专家对候选成果进行复评,推荐出一、二、三不同层次的名单。
4.答辩或实地考察:市教科规划办组织省内外有关专家对规划课题优秀成果的第一层次候选成果进行答辩评审;对教育科研(基础教育)成果推广奖的第一层次候选成果进行实地考察评审。
5.终审: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终审。
6.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宁波教育科研网”公示,并设置为期一周的成果争议期。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
①《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所在单位在“申报人所在单位意见”签字盖章;
②《成果活页评审表》一式4份;
③《课题研究报告》及有关附件各一式3份。
申报材料请参照“申报材料有关事项说明”的要求上报。评审工作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2.《申报•评审表》的填写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成果申报人”限填一名,“成果合作者”限填四名,如是执笔请注明,此栏将作为获奖证书填写时的主要依据,务必慎重;
②若是省、市级规划立项课题,请详细填写立项时间和批准文号。
3.填写《成果活页评审表》时,不能出现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学校或“×××”,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
4.申报的课题成果材料严禁抄袭与剽窃,附件材料切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奖项。
5.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5月20日。
联系人:姜颖 电话:889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