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人文社科学术交流,积极发挥校人文社科学术交流基金的作用,请各相关学院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认真落实2015年各学科学术交流活动,现就校人文社科学术交流基金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宁波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宁大政[2013]102号),该基金资助的学术交流活动包括:人文社科重要学术会议计划、人文社科名家讲坛、人文社科青年教师国内学术交流计划和人文社科重大重点项目学术沙龙。各类活动申报条件、资助额度、经费报销等详见该文件具体条款(见附件2)。
2、根据文件精神,学院需在学术会议举办前1个月、名家讲坛举办前2周、参加学术会议前1个月、学术沙龙举办前半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流程和申请指南见“社科处网页—服务中心—学术交流基金申请流程和申请指南”,相关申请表下载见“社科处网页—表格下载—宁波大学”)。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且在学术交流基金2015年度预算经费余额允许情况下,学校将按规定给予相应额度的资助。
3、为加强管理,有计划地使用该基金,统筹兼顾各学院各学科,请各学院报送“2015年人文社科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计划”,填写《2015年人文社科学术交流活动计划表》(见附件1),学校将优先考虑资助报送过本次申请计划的学术交流活动。
联系人:郭亚男 联系电话:8760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