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2018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A4纸),其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一、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二、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8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已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或已申请过在线申报项目的申请者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申请,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所在学院科研秘书申请开户;请申请人将职称和联系邮箱发给科研秘书,并用短信提醒,同时及时关注本人联系邮箱,开通信息由国家自然基金委系统以邮件自动通知),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二份,双面打印)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三、请各单位加强组织,按国家自然基金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及申报通知,整合研究力量,加强在学院层面上作好各申请项目的协调、分工和联合,并做好预审工作,在提高申请数量的同时,注重项目申报质量。
四、为帮助申请人提高申报质量,学校拟组织专家对部分项目进行预审,请各学院将所在单位愿意参加预审的项目一份纸质申请书于2018年3月1日上午10:00前送科技处,由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预审,并及时反馈修改意见。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8年3月9日15:00前将“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网上提交并提供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与电子申请书同版本号)(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按特殊说明申报材料)统一送科技处。
联系人:林盛杰、王尧尧 联系电话:87600845、87600160
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科技处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