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
位:
根据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关于201
7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
的
通知》(教社科司函[201
7
]
1
46
号),
201
7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包括各类专项)立项结果已经公布,
我校共获批
1
7
个
项目
,
其中
规划基金项目
3
项
、青年基金项目
1
2
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1项
、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
1项,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立项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2、请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高度重视并加强项目中后期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开展研究工作,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经费分立项、中检和结项三期拨付,如果中检未通过,教育部社科司将扣除拨付第二期研究经费。
3、项目负责人应按照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项目
管理办法
》
要求和申报时提交的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项目
申请评审书
》
设计的内容开展研究工作。按照社科司规定,所有出版或发表的项目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成果”字样和项目批准号,否则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不予通过。
人文社科处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