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甬教科规办[2017]2号)文件要求,我校组织申报2017年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立项数为100项。重点课题研究资助经费为1万元,资助经费采取一次核定、分期拨款、单独建账、专款专用、超支不补的方法。资助经费分两次拨款,实现专款专用。第一次在课题立项后拨付,额度为5000元;第二次在课题结题验收后拨付,额度为5000元。重点课题结题的条件是主要研究内容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出版专著或在CN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研究成果获得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三等奖及以上。
2.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研究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研究经费自筹。
选题要求
结合我校实际并针对教育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明确、可行的研究课题,制定好研究方案,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申报。
二、申报课题条件
根据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我校的申报数额,我校限报重点课题10项;规划课题20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课题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2.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3.
正在承担市教育科学规划相应类课题而未结题的
;
4.承担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逾期未结题或被撤题者。
申报者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并在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课题一经立项,申报人即为该课题的主持人,课题归属申报单位。
三、申报截止时间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1.申报规划课题者需填写《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三份,均需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上公章);
2.申报重点课题者需填写《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三份,均需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上公章)和《重点课题活页评审表》(一式四份,须用电脑打印);
4.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审核工作,并填写《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应姗姗 联系电话:87600299
人文社科处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