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浙江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策划工作,打好奖项申报基础,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梳理近两年科研成果,提前制订浙江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制订第19届省哲社奖申报计划,建议学院组织拟报奖教师参照上一届第18届省奖申报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和申报表(见附件1、2)预填写申报表。报奖成果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人事关系在我校的作者或以我校作者为主完成的成果均可申报。
2、参评成果须是国内外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普及读物、学术性研究类译著、学术资料整理、工具书等),以及未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进入党委政府决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用对策类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国外发表的研究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必须收录入SSCI或A&HCI权威数据库;形式为专著的必须是附件3所列的出版社出版。国外发表的非中文研究成果语种限为英文,且需附中文提要(1000字以内)。二级学科分类请参考附件4。
3、拟报奖的教师应根据申报书要求填写的内容,有效整合已有的科研成果,认真提炼成果的主要创新点、学术价值、学术影响或社会效益等关键点;及时查询和收集成果已有的社会反响情况如:书评、出版发行、转载收录、应用采纳、效益、引用、获奖情况等,做好相关书面佐证材料的提前收集积累和准备工作。
4、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本单位2015-2016这两年的科研成果,及时组织策划并指导督促拟报奖的教职工做好奖项申报的前期准备和申报书预填写工作,指导教师修改、完善、充实和丰富奖项的申报材料。在制订申报计划基础上,加强对潜力成果的有效指导和培育。
各学院请于2017年1月18日前将《2017年浙江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计划汇总表》(附件5)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交人文社科处,纸质材料需经科研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教师预填的申报书由学院暂存。
联系人:倪庆富 电话:889130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关于做好浙江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社科规[2015]17号)
附件2: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2015年第18届奖使用)
附件3:国外出版社名单
附件4:二级学科分类参考
附件5:2017年浙江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计划汇总表
人文社科处
201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