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就2016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立足宁波、突出地方特色,围绕宁波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推动宁波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目标,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智囊团作用,为实现宁波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二、应用对策类课题申报
应用对策类课题以最终成果形式申报,旨在引导和鼓励社科界深入调研,增强研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研究成果质量和转化的实效,为党委政府民主科学依法决策服务。
(一)申报方式
应用对策类研究应围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围绕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八八战略”,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入实施“六个加快”和“双驱动四治理”战略决策;围绕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新型城市化、港口经济圈构建、城市经济发展、民生事业改善、创新社会治理、构建法治宁波、推进生态文明、加强党的建设等宁波改革创新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申报者可自由确定申报选题。申报者递交成果的形式为决策建议稿,要求主题明确,有理、有据、有建议;文字表达平实、简练、准确。字数一般为4000字左右,并附课题申报者基本信息表。
(二)受理及立项方式。
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科研管理处常年受理应用对策研究成果决策建议稿申报。所呈报成果经专家评审,入编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宁波社科简报(决策参考)》等,即为立项;申报者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底、7月底、10月底。已经上报市级以上党委政府的研究成果不得申报市社科规划应用对策类课题。
(三)申报要求
由申报者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同意意见后,统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要求一式6份,和电子版申报材料一并通过申报者所在单位报送。
(四)课题经费
应用对策类课题研究经费15000-20000元,立项后即拨付经费。
三、理论研究类课题申报
理论研究类课题是申报者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择申报的课题。理论研究类课题分为:立项资助课题、共建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三类课题不能兼报。
(一)申报共建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的经费要求
申请共建课题的,所在单位必须作出同意并按时支付课题经费的承诺,并在表格相应部分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共建课题立项后,所在单位须在课题立项通知发布后30天内,将经费划拨至发布单位指定账户,我校一般不受理共建课题。
申请立项不资助经费课题项目,可在申请表中填写资金来源,并由提供资金方做出承诺。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立项向有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倾斜。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构成倡导跨学科组合,高校、研究机构和实际工作部门联合。鼓励对重大现实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研究。
2.理论研究类课题的成果形式均要求是研究报告+论文。论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并提交研究报告后即可结题;论文发表时的第一作者必须为课题组长,论文内容须与课题设计相一致。
3.理论研究类课题成果完成期限由发布方视情况与申请人在研究协议书中确定,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结题。
4.《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必须严格按照申请表中的提示填写,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得出现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材料,填写的内容和字数不超出表中提示范围。
5.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相同内容已列入省级和国家级相关研究课题的、承担本市年度社科规划课题未按期完成者,原则上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6.理论研究类课题资助经费每项10000元。
7.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签署明确意见。
8.课题申报时间:3月7日止。
四、教育类课题申报
申请者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择申报的课题。申报教育类课题的,不能兼报其他类别的课题。
教育类课题由市教育局提供经费资助,教育类应用对策研究课题每项资助15000-20000元,教育类理论研究课题每项资助10000元。教育类课题由市教科所受理。
教育类应用对策研究课题,具体要求同本文件“二”所列要求一致。教育类理论研究课题全部为立项资助课题,其他申请具体要求同文件“三”所列要求一致。
五、其他
(一)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受理课题要求
1.申请应用对策类课题(文件“二”)、理论研究类课题(文件“三”)申报材料由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科研管理处受理。
(1)申请应用对策类课题须提交:《课题申请表》原件一式3份,其中1份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研究成果”一式6份,使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单位汇总表一式一份,A4纸打印。
(2)申请理论研究类课题的须提交:《课题申请表》原件一式3份,其中1份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0份,使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单位汇总表》一式一份,A4纸打印。
(3)以上材料电子文档1份。
(二)市教科所受理课题要求
1.申请教育类应用对策研究课题(文件“四”)、教育类理论研究课题(文件“四”)申报材料由宁波市教科所受理。
(1)申请教育类应用对策研究课题须提交:《课题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其中1份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研究成果”一式6份,使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单位汇总表一式一份,A4纸打印。
(2)申请教育类理论研究课题须提交:《课题申请表》原件一式3份,其中1份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0份,均使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单位汇总表”一式一份,A4纸打印。
(3)以上材料电子文档。
联系人:姜颖 电话:889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