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课题组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社科联《关于公布2013年浙江省社科联社科普及立项课题和拟出版资助项目的通知》(浙社科联[2013]30号)文件,经专家评审,课题评审委员会审定,我校《阅影观心:电影中的心理学和心理学视角中的电影》等课题和《学练瑜伽》等书稿为立项课题和拟出版资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课题和拟出版资助项目
全省共立课题123项,其中重点课题24项;年度课题57项; 立项不资助课题42项。其中,我校获批3项,重点课题、年度课题、立项不资助课题各1项。(详见附件1)。
《学练瑜伽》等2部书稿拟立为省社科联社科普及出版资助部分资助项目。(详见附件2)。
二、经费资助额度
浙江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重点课题资助额度为10000元,年度课题经费资助额度为5000元。拨付办法:课题立项后拨50%,结题后再拨付50%。
浙江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部分资助项目资助额度为15000元,采取出版后一次性拨款的方式。
三、课题结题要求
课题立项后,各课题组负责人要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课题。课题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浙江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成果”。未注明者,不作为课题成果,也不予验收结题。
课题完成后,课题组负责人应及时递交最终成果,课题成果已经正式出版的,可免于鉴定,准予结题;其余成果须由2名非本单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鉴定后,交省社科联科普处,验收通过,方可结题。具体要求请详见人文社科处网站(服务中心—项目结题要求)。
请拟立为出版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在9月20日之前将修改完成的书稿交社科处。对拟部分资助的项目,除专家审读为优秀的,立为省社科联社科普及出版部分资助项目外,其余不予资助。
请各单位切实加强对立项课题的检查督促工作,并为课题组提供必要的支持。
联系人:应姗姗 姜颖 电话:888299 889130
附件:1. 2013年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立项名单
2. 2013年省社科联社科普及拟出版资助项目名单
人文社科处
201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