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2
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结束之后,对于因各种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在
2012
年度计算科研工作量的科研成果,学校将给予一次补算备案机会,列入本次补算备案的工作量将在
2013
年度科研工作量计算中予以补算。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算备案的范围
1
、在
2011
年
12
月
1
日
—
2012
年
11
月
30
日
期间完成但因各种特殊原因(如论文原件未能及时寄达等)未能及时在
2012
年度计算科研工作量的科研成果属于本次补算备案的范围
2
、
2012年12月1日以后完成的科研成果,将在2013
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中正常申报,不属于本次补算备案的范围。
3
、在
2011
年
12
月
1
日
—
2012
年
11
月
30
日
期间发表、已录入绩效考核系统但因级别原因未计算工作量,现被
SCI
等收录而可计算工作量的论文,以及需补差计算的论文,均不属于本次补算备案的范围,在
2013
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中统一补差计算。
二、补算备案的要求
1
、补算备案的科研成果须递交论文原件(检索论文须同时附检索证明)、著作原件(供学校收藏)等各类佐证材料,其中论文原件将在审核后予以退回。
2
、为了能和绩效考核系统同步,论文的补算备案在绩效考核系统中完成,即教师在绩效考核系统中录入补算论文信息,并在补算备案相关的
4
个字段填写信息(必须填写,否则数据无法导出):
(
1
)是否补算备案:选择“是”,
(
2
)补算备案时间:统一为
2013
年
6
月,
(
3
)补算备案原因:如果选择“其他原因”,请在补算备案具体原因栏如实填写,
提交学院审核后由科研部门导出,并以导出数据为本次论文补算备案的正式统计范围。
3
、著作、艺术成果等补算备案数据不在绩效考核系统中导出,直接填写汇总表(见附件),列入补算备案统计表的成果均需说明补算原因。
三、具体时间安排
1
、即日起~
7
月
9
日
,完成论文录入和单位审核。
2
、
7
月
10
日
~
11
日,科研部门导出论文数据,初步计算工作量分值并发送各单位核对。
3
、
7
月
12
日
~
17
日,各单位完成工作量核对并填写工作量补算备案统计表。
4
、
7
月
18
日
,各单位将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汇总表(包括电子文档)和论文原件等材料送交人文社科处、科技处,以进一步审核。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教职工(特别是外出进修、出差人员),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补算备案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补算备案的科研成果将不再列入今后科研工作量统计。
人文社科处、科技处
2013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