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宁波大学学科体系建设与管理办法》(宁大政[2011]81号)文件精神,2013年校学科项目征集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科项目由学科专家组出题,经费由所在学科提供,学科项目总经费以学科建设经费使用计划为依据,在全校征集项目承担人,由学科专家组评审并报学校批准后立项。
2.项目的研究期限为1-2年。
3.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自然科学类1-3万/项,人文社科类0.6-1.5万/项。
4.学科项目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5月30日。
5.请各学科根据学科建设目标和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年度学科项目的出题工作,并将纸质材料《宁波大学学科项目出题表》(附件1)、《宁波大学2013年校学科项目汇总表》(附件2)各一份(需学科负责人签字,所在学院盖章)及电子文档于5月30日前报至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