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2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根据《宁波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宁大政(2008)94号文件执行,为做好相关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科研工作量统计起止时间:2011年12月1日——2012年11月30日。为配合学校2012年度学院专项目标考核和学院第四轮聘期目标考核工作,今年科研工作量统计将分段进行: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和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
2、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知识产权、科研创新平台建设的科研工作量统计数据(截至2012年10月31日)由学校提供。自2011.11.16(周五)开始,上述各类工作量将在新科研管理系统中显示,请各单位通知相关教师(即项目负责人、我校第一完成人、平台负责人等)根据合作者实际工作情况在线分配工作量,提交单位审核。其中项目组成员跨学院(部门)的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和厅市级重大科研项目分配明细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跨学院(部门)的科研创新平台、重点学科分配明细须由负责人或首席专家签字后送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备案,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送交分配方案的,学校根据宁大政(2008)94号文件规定的分配系数计算合作者工作量。
3、艺术成果、著作、成果应用推广由各单位直接统计汇总,并分别于2012年11月14日前(将2011年12月-2012年10月底的各类成果上报,用于年度考核)、2012年11月23日前(将2012年11月的各类成果上报,用于补充科研工作量计算)将佐证材料原件和经单位科研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艺术类创作成果工作量统计表(表3)、著作工作量统计表(表5)、成果应用推广工作量统计表(表7)送交人文社科处,统计表电子稿发至[email protected]。
4、对于在2012年6月1日前进行补算备案并经学校审核的2011年度学术著作、艺术成果、应用采纳等科研工作量统计数据由学校提供。
5、各单位在科研管理系统中,认真核对有关数据,于2012年11月19日之前提交,并携相关纸质材料(表1-11)和项目组成员跨学院(部门)的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和厅市级重大科研项目、跨学院(部门)的科研创新平台、重点学科的分配明细,签字盖章,上交科研部门。书面材料(包括空表)须由本单位主管科研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对于在201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新增科研工作量的项目,请于12月2-4日通知相关教师(即项目负责人、我校第一完成人、平台负责人等)再次在科研管理系统中根据合作者实际工作情况分配工作量,提交单位审核。
7、各单位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再次认真核对有关数据,于2012年12月5日之前提交,并携相关纸质材料(表1-11)和项目组成员跨学院(部门)的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和厅市级重大科研项目、跨学院(部门)的科研创新平台、重点学科的分配明细,签字盖章,上交科研部门。书面材料(包括空表)须由本单位主管科研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希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教职工(特别是外出进修、出差人员),按照本通知要求和相关文件汇总、整理本单位教职工科研工作量的有关数据,按时将有关材料送交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8、本次工作量的划分都在新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网址:kjc.dianjing88app.net,点击系统登录,输入学校门户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在网页上点击科研管理系统,负责人划分工作量可以进入科研队伍à科研人员,在各科研选项卡中分配;参与人员可以在菜单“科研管理”和“成果管理”中相关科研活动的工作量中查看。科研管理系统是今年开发完成的,可能有不完善的地方给各单位和各位教师带来不便,尽请谅解。如有问题,可通过 “审核管理”,申请“信息反馈”类别直接联系系统管理员:科技处邵洁,人文社科处梅迪森。
附件1:2012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汇总表(表1-表10).xls
⑴ 表1: 2012年度科研项目工作量核对统计表
⑵ 表2: 2012年度获奖成果工作量核对统计表
⑶ 表3: 2012年度艺术类创作成果工作量统计表
⑷ 表4:2012年度论文工作量统计表
⑸ 表5: 2012年度著作工作量统计表
⑹ 表6: 2012年度知识产权工作量核对统计表
⑺ 表7: 2012年度成果应用推广工作量统计表
⑻表8: 2012年度重点学科与学位点建设工作量核对统计表
⑼表9: 2012年度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工作量核对统计表
⑽ 表10:2012年度学院、部门科研工作量统计汇总表
附件2:2012年度学院、部门科研工作量统计汇总表(表11).xls
联系人:邵洁 联系电话:87600276(8276) E-mail:[email protected]
梅迪森 联系电话:87600927(8927) E-mail:[email protected]
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201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