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在推动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依据国家社科基金课题项目的设置办法, 2012年起,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增设教育类课题,并按《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现就做好2012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立足宁波,突出地方特色,围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深入研究宁波“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促进宁波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努力为基本建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目标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支持。
二、课题类别
1.2012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选题分为:指南课题和自选课题两类,共立项20项左右。
2.指南课题是根据本年度宁波市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而确定的研究选题。申报者须依据“2012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选题指南”提供的选题,进行课题的设计、论证和申报。
3.自选课题是在“2012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选题指南”以外,申报者根据自己在教育教学领域的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择申报的课题。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立项向有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倾斜。课题组成员构成倡导跨学科组合,高校、研究机构和实际工作部门联合。鼓励对重大教育现实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研究。
2.不同类型课题需有相应的成果形式。指南课题的成果形式必须是决策建议稿和研究报告(或研究说明),决策建议稿一般控制在5000字左右。自选课题的成果形式可以自主选择,可以是论文或是著作,也可以是决策建议稿和研究报告(或研究说明)。
3.成果形式为决策建议稿和研究报告(或研究说明)的,经《宁波社科内参》刊用即可结题。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后即可结题;论文发表时的第一作者必须为课题组长,论文内容须与课题设计相一致。
著作类的成果经出版后方可结题。
4.课题研究经费为每项1万元,其中5000元于立项后拨付,其余的5000元于结题后拨付。
决策建议稿经《宁波社科内参》录用,可增拨2000元研究经费,如获市领导肯定性批示,再增拨3000元研究经费;需经其他专家修改整理后为《宁波社科内参》刊发,或宁波市相关部门,或各县(市)、区主要领导采纳签署意见的也可结题,但不再另拨经费。
5.“选题指南”中标明完成期限的课题按规定期限执行,其他课题完成期限由发布方视情况与申请人在研究协议书中确定,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结题。
6.“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必须严格按照申请表中的提示填写,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得出现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材料,填写的内容和字数不超出表中提示范围。
7.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相同内容已列入省级和国家级相关研究课题的、承担本市年度社科规划课题未按期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8.截止日期: 5月23日。
四、申报材料
1、“课题申请表”原件一式3份,其中1份申请表中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主管领导签字、盖公章,另1份申报书中的单位意见由学校统一填写。A3纸打印、中缝装订。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0份, A3纸打印、中缝装订。
3、“单位汇总表”一式1份,主管领导需签字、盖公章。A4纸打印。
4、以上材料须附电子文档。
联系人:姜颖 电话:9130
宁波大学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