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通知》(教社科司函[2012]36号)通知,我校共获批25个项目,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项目立项情况,详见附件。
2、上述项目的研究工作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将于2014年进行项目中期检查,第二次拨款待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剩余经费待鉴定结项后拨付。
3、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和申报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中设计的研究内容及研究计划开展项目研究,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按照规定,所有出版或发表的项目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成果”字样和项目批准号,否则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不予通过。
联系人:夏亚莉 联系电话:87609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