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在总结前两轮学科评估经验的基础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近期启动了第三轮学科评估工作(附件1),评估工作面向一级学科开展。此次学科评估不仅是对我校学科建设的总结、梳理与检查,也是为下一轮一级博士点申报工作做准备。通过学科评估,有关学院学科能够清楚地了解本学科的现状、优势与不足,明确努力的方向。因此,凡我校拟申报下一轮一级博士点的学科原则上须参加评估,具有一级学科硕士点的学科建议参加评估,其它学科可自愿参评。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参评条件及参评学科
本次学科评估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一级学科中只要有一个二级学科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即可申请参加评估。经核对,我校满足参评条件的一级学科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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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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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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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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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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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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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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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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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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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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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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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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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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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应用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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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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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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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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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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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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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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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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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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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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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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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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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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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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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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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体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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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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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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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中国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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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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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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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外国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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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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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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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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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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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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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物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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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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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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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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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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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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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船舶与海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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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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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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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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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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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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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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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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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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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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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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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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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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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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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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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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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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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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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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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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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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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地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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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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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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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海洋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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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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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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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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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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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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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机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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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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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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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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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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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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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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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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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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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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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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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标体系
学科评估采用“主观评价与客观评价相结合、以客观评价为主”的指标体系。客观评价指标包括“师资队伍与资源”、 “科学研究与创作”、“ 人才培养质量”,主管评价指标包括“学科声誉”。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人文社科、理工农医、管理与统计、体育、计算机5类,详见附件2。
三、材料填写与报送
1、各相关学院根据本学科需填写的《学科评估简况表(样表)》(以下简称:简况表)(附件3)中所列项目,搜集整理相关数据资料,并认真填写《简况表》。
2、各相关学院将参评学科《简况表》纸质版于2012年2月24日(周五)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简况表》进行审核,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相关学科进行修改。
3、各相关学院将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简况表》在“学科信息采集系统”(研究生院后期下发)中进行录入,通过采集系统打印《简况表》并生成相应电子文档。
4、《简况表》中所列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专利应用证明等),按照顺序装订成册。本次评估部分学科(人文社科、管理与统计)需填报“发表学术论文数”,虽未要求同时提交论文清单,但相关院(系)需按照《简况表》中“本学科代表性学术论文质量”表格格式准备“备查论文清单”,以备抽查。
5、《简况表》和证明材料(纸质版均一式三份)及“备查论文清单”(纸质版一份)经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3月12日(周一)16:00前报送研究生院,“备查论文清单”及《简况表》电子版(采集系统生成)发至研究生院。
6、研究生院将各学科评估材料寄送至学位中心参加评估。
四、结果公布
学位中心将根据评估结果按照一级学科对参评单位进行排序,并通过《中国研究生》、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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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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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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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布置参加学科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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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3日10:3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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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学院报《参加第三轮学科评估工作负责人及参评学科登记表》(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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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2日-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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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学院搜集整理相关数据资料,准备证明材料及“备查论文清单”,在样表上填写《简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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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24日16: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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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学院报送在样表上填写的《简况表》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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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25日-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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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对《简况表》进行审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相关学院进行修改并重新报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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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3日-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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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学院将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简况表》在“学科信息采集系统”(后期下发)中进行录入,通过采集系统打印《简况表》并生成相应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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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2日16: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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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况表》、证明材料及“备查论文清单”纸质版、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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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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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将学校评估材料报送学位中心参加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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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0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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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中心进行评估,进行核查数据、随即抽查发表论文清单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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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强调事项
1、此轮评估的结果对参加评估的学科及学校的总体声誉将会产生长远影响,各相关学院、学科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在评估过程中,学位中心将会把申报简况表中部分数据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网上公示,并对所有数据进行自动校验和人工排查,各单位务必确保申报表中数据的准确性。
3、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工作日程安排中的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陈烨 办公地址:黄陈月莉楼402
研究生院(筹)
201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