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一、关于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11年12月发布《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引导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
2012年起,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1. 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 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 对2009年获得资助,将于2012年底结题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符合面上项目申请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3. 将湖北省恩施、湖南省湘西以及四川省凉山、甘孜和阿坝等5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列入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区域。
4. 依托单位应提交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清单并对清单所列项目统一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
二、项目申请接收
1. 201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及部分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合作交流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提交时间将另行公布。
2. 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项目类型,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 2012年版申请书中增加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填写等若干要求。
3. 2012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于2012年1月1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2年版申请书(下载使用新版申请书时,请务必将以前版本的申请书模版文件全部删除),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应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一式二份。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已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申请者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申请),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类型(含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应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二份,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和推荐信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4. 2012年部分学科领域拟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包括地理学(D01及其下属申请代码)、电子学与信息系统(F01及其下属申请代码)和肿瘤学Ⅰ(H1601至H1614申请代码)。上述学科领域项目的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应参考“试点学科领域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一览表”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该一览表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www.nsfc.gov.cn/ )“申请受理”栏目下的“特别关注”。
5. 面上项目平均资助强度在80万元/项,具体请参阅指南中各学部的具体情况。
四、请各单位加强组织,按国家自然基金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及申报通知,整合研究力量,并加强与外单位联合进行合作申请,尽量避免本单位人员在项目申报的选题、学科方向等的重复和过于集中,力争在学院层面上作好各申请项目的协调、分工和联合,并做好预审工作,在提高申请数量的同时,注重项目申报质量。
五、为帮助申请人提高申报质量,学校拟组织专家进行预审。请申请人于2012年2月21日前向所在单位先提交纸质申请书初稿1份,各单位做好本单位申请项目的初审工作后,于2月24日下午14:00前送科技处。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进行预审,并及时反馈修改意见。
为避免因项目组成员超项,学校须进行项目组成员查重工作,请各单位务必于2011年3月8日16:00前将“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同版本号)”(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按特殊说明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林盛杰 联系电话:87600275
附件:1、2011-2012年度科学基金信息服务新举措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预算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