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吸引优质稿件,提高学报质量,扩大学报影响,经研究,自2011年起,对刊发在《宁波大学学报》上被转载和摘登的论文进行奖励。
一、奖励对象
凡2011年1月1日以后本校教师在《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教育科学版发表的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教育科学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文摘卡》等转载和摘登的,予以奖励。
二、奖励额度
被《新华文摘》转载或摘登每篇奖励2000元,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或摘登每篇奖励1500元,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每篇奖励1000元,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教育科学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文摘卡》等转载或摘登每篇奖励500元。同一论文被重复转载和摘登,按就高原则进行奖励。
三、奖励方法
作者凭转载或摘登论文的刊物原件到学报编辑部办公室登记,经审核备案后即可领取相应的奖金。每年6月份、12月份各办理一次。联系人:黄若燕;联系电话:87600225。
学报编辑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