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受理截止11月9日。学科办
关于申报2011年宁波市博士研究丛书出版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博士人才群体科学研究工作,充分发挥博士人才群体创新作用,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决定资助出版“宁波市博士研究丛书”。现将有关出版资助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方式
1、资助范围:我校在职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撰写的具有较高学术和应用价值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著作。
2、下列不予资助:不属于哲学社会科学类的著作,哲学社会科学译著、教材、通俗读物、资料汇编、再版或修订版书籍,一般性论文集、纪念性文集、纪实性文稿,未经立项单位授权的课题研究成果,以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的著作。
3、资助方式:由宁波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指定浙江大学出版社统一出版,并承担全额出版费用。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和申请著作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具有著作权的我校在职教职工,具有户籍或在我校固定工作达1年及以上的,必须同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户籍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申请资助出版的著作最多由三人合著,且申请者必须为第一作者,其他作者必须符合与第一作者相同的条件,同时提供由合著人签署同意资助出版的意见。
3、出版资助申请提交时,申请者需基本完成书稿,即可供专家阅审并交出版社进入编审程序;完整书稿必须控制在18~25万字符数之间。
4、同一申请者此次只许申请一部著作资助出版,同一项目不能再申请其他出版资助。
5、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
三、申请材料
1、填写并提交《2011年宁波市博士研究丛书出版资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3份,《2011年宁波市博士研究丛书出版资助评审活页》(附件2)一式5份。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者的姓名、工作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2、提供符合学术规范的完整书稿清样2份(请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编辑书稿),书稿中不得出现申请者的姓名、工作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3、提供一式2份第一著作人的简介,内容包括年龄、籍贯、所在单位、学历学位、职称职务、主要研究方向;主要出版的著作名称、出版社等;主要主持或参与的市级及以上课题名称等。
四、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11年11月10日。
五、评选立项
1、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资助单位根据申报条件组织预审,符合申报条件的进入专家审阅程序,邀请同行专家审阅申请著作,并提出是否予以出版资助的审阅意见。
2、资助单位党组根据同行专家提出的审阅意见,研究决定拟资助出版立项名单,并在“宁波决策咨询网”上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者予以正式立项并印发立项文件。
3、根据立项文件的要求,与第一著作人签订资助出版合同书。
六、工作安排
1、2011年11月10日前:完成申请受理工作。
2、12月30日前,市发展研究中心完成材料预审、书稿审阅、评选立项工作,并与第一著作人签订资助出版合同。
3、2012年2月15日前:由第一著作人向立项单位提供可交出版社审校、编辑的书稿。书稿分为纸质书稿2份、Word格式和PDF格式各一份电子文稿,电子书稿要发送到资助单位规定的指定邮箱内,并注明“博士研究丛书”字样。
4、2012年7月底前:由浙江大学出版社编审直接与第一著作人共同完成书稿出版前的内容审校、文字修改、图表制作等具体工作;资助单位负责出版调协、书稿排版、封面设计、丛书包装等工作。
5、2012年8月15日前:完成丛书出版工作。9月份在2012年宁波人才科技周上公开发布“宁波市博士研究丛书”。
6、凡因申请人配合不力导致丛书不能如期出版的,将取消资助出版资格,中止该书出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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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姜颖 电话:9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