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精神,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在2010年设立“大学外语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的基础上扩大为“外语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以研究提升我国外语教育质量。现将该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专项课题面向相关外语教学和研究专业人员,针对现实问题,研究先进经验,转变教育理念,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模式,完善评价方法,提高教师能力,增进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外语人才培养质量,突出调查研究,鼓励教学改革实验。
2.专项课题级别为教育部重点课题,纳入统管课题范畴。每项课题资助2万元。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3.课题申报者可在课题指南范围内选题,进行深化研究,也可自行选题。申报选题要从工作实际出发,着眼于为外语教育发展服务,提高教师外语教学水平,增进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学习能力。申报者须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
4.专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
5.研究要求基于数据和事实,真实反映教学实际情况,符合科研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有助于提高外语教育水平。
6.学校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1年7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7.申报材料包括:《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活页论证表》一式8份,要求申请书和活页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成册。申请书和活页的电子版1份,邮件发送,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
人文社科处
201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