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教育科学研究事业发展,总结和推广各学校(单位)开展教科研工作经验,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决定开展浙江省(2009—2010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教科研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处(室)及教科研部门,全省中小学、幼教、职成教等各类学校,高校有关处、室、系、分院等部门。
2、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教科研及其符合条件的个人。
二、评选条件(见附件1)
三、我校推荐名额
教科研先进集体1个,教科研先进个人1名。
四、评选办法
先由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教育科学研究所(院)、高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再由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复审,并随机抽取部分复审合格的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进行实地考查,最终由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终审并发文公布。
五、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1、申报单位和个人需填写相应《申报表》一式6份(见附件2、见附件3),随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表的电子档请发至:[email protected]。
2、《浙江省(2009-2010年度)教科研先进分类汇总表》纸质和电子档各一份。
3、申报截止时间:2011年6月20日
请各单位按照“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学校将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择优上报。
联系人:姜颖 电话:87609130
人文社科处
2010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