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有关课题负责人:
省教育厅为加强对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管理,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特定每年5月和10月集中办理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题负责人已向科研部门提交结题材料的老师请在教育厅网站(www.zjkysz.cn)上提交结题材料的电子版(2007年后立项课题)。
2、已完成课题研究但尚未提交结题材料的老师请在5月23日前,按结题要求向科研部门提交结题申请。课题成果的形式、数量须与申报书内容相符,课题成果必须在醒目位置标注“受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资助”字样。在教育厅网站上传材料电子版,须经科研秘书审核通过。
3、下半年统一结项时间在10月24日前,请各单位通知有关老师督促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夏亚莉 联系电话:87609129
科 技 处 联系人:林盛杰 联系电话:87600275
人文社科处、科技处
201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