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成果是高校科研水平和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为提前做好2011年浙江省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12年教育部高校成果奖(人文社科类)及其他部级人文社科科研成果奖的组织申报工作,打好奖项申报基础,要求各相关单位尽早制订高级别科研成果奖的申报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由于新的省部级奖项申报通知还没有下达,本次申报计划的制订请参照上一届申报通知中的相关要求(见附件3- 4),其中在2009—2010年取得的成果可以申报2011年的浙江省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在2008—2010年取得的成果可以申报2012年的教育部高校成果奖(人文社科类)。
2、拟申报各项高级别科研成果奖的教职工,请对照相关奖项申报要求,有效整合已有的科研成果,及时查询和收集成果已有的获奖情况、社会反映、引用、采纳等情况(同时做好相关佐证材料的积累),认真提炼成果的主要创新点、学术价值、学术影响或社会效益等关键点,并将相关信息填写在申报计划表中。
3、各单位要认真梳理近年来的科研成果,及时督促拟申报奖项的教职工做好奖项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指导教职工修改、完善、充实和丰富奖项的申报材料,同时加强对同一研究领域多项成果的整合。
经审核汇总后的《2011-2012年省部级成果奖(人文社科类)申报计划表》、《2011-2012年省部级成果奖(人文社科类)申报计划汇总表》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请于12月30日前交人文社科处,纸质材料需经科研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学校将在各单位制订的申报计划基础上,针对一些具有申报高级别奖项潜力的成果进行指导和培育工作。
联系人:姜颖 电话:9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