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2011年度的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开始申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市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均可通过所在单位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不能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①50岁以上有正高技术职称的(鼓励此类科研人员申报国家自然基金项目);
②自2006年以来已立项2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③项目前三位负责人有自然基金项目未结题验收的;
④已立项的宁波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的前五位成员。
2、尚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经由三名具有正高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表见附件1),也可申请。
二、申报流程
1、申请人首先登录宁波市科技项目在线申报系统(//xmsb.nbsti.gov.cn/),从所在学院的网上申报入口进行网上申报。(学院的申报用户名和密码请咨询各单位科研秘书;机关用户名和密码请咨询科技处)。
2、在线填写“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编写并上传“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见附件2)和附件材料(申报人学位或职称证明,前三位项目组成员身份证证明,中级职称需专家推荐意见表及推荐专家技术职称证明,查新报告,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联合申请项目的课题组成员名单和项目合作协议)。
3、经网上申报后由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初审,初审合格后推荐到宁波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4、科技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给予基金项目受理编号。申报人通过在线申报系统打印“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与项目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并上报科技处,全套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双面打印),其中一份申报材料封面需由所在学院盖章确认同意申报。
三、申报材料
1、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应提交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项目主要负责人学历(职称)和前三位项目组成员身份证复合件。
2、尚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应提交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由三名具有正高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的推荐意见以及推荐专家技术职称复印件。
3、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联合申请的项目均需提交课题组成员签名表(见附件3)、项目合作协议。
4、本次申报基金项目要求提供查新报告。
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宁波大学包玉书科技楼七号楼104室,联系人:但旺,联系电话:87600420。
四、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2010年11月1日-2011年1月3日;书面材料请于2011年1月13日上报科技处,请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做好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五、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项目起始时间为2011年1月, 项目资助强度为5-10万元,不需要自筹经费。
2、经费预算中如有设备费,则需在仪器设备及用途栏中详细填写购买设备名称、数量、单价及用途说明,经费总额须一致。
3、“计划进度目标”栏中项目研究起始时间、完成时间应与“项目情况”栏中和可行性报告开始、结束时间相一致,必须明确填写结题验收时间。
4、可行性报告第十条“归口管理部门的详细审查意见”请按( 见附件2)提供的内容统一填写。
5、已申报过市科技局的落选项目请不要重复申报,项目组前三名主要成员只能承担二项科技局项目。
联系人:林盛杰 联系电话:87600275
附件:
科技处
201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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