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课题负责人: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要求,课题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应尽快确定具体的课题实施方案,在三个月内组织开题,并及时上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因此,请2010年度立项的全国教科规划各类课题负责人提前做好开题相关准备工作,并要求如下:
1、原则上要求各课题组在2010年12月底前完成开题工作,个别因邀请评议专家时间安排上确有困难而需推迟的,请提前与人文社科处联系,并书面告知延期原因和开题时间。
2、课题组需在会前一周将《开题报告会议安排》邮件发送人文社科处审核。《会议安排表》中应写明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开题会议举办时间、地点、同行评审专家组名单(其中一位为专家组组长)、会议主持人、参加人员等信息。同行评议专家组需由3名及以上正高职称的本学科专家组成(至少有1名为校外专家)。课题组成员不得担任同行评议专家。
3、会后一周内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见附件1)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电子版交人文社科处,由人文社科处审核盖章后将原件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复印件学校留档。开题报告中“专家评议要点”须有各位专家分别手写签名。
4、《开题报告》表中的经费分配、预期成果等要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中有关条款和要求相一致(详见附件2,3)。
有关开题报告会流程和注意事项详见社科处网站“服务中心”。
人文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