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社科规划课题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浙江省社科规划办已对历年省规划课题进行了清理,目前已正式发文对2004年及以前立项的未结题课题一律按撤题处理,对2005年和2006年立项的部分未结题课题也进行了撤题处理。我校共有10项课题被撤题处理(撤题通知另发)。为做好我校在研省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有关单位督促在研课题负责人,按照立项批文规定的计划完成时间,把握研究进度,及时做好课题结题工作。2010年6月底到期的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清单详见附件1。
2、对于即将到期但因故确实无法按期结题的,请负责人提前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并要作出具体完成时间的承诺,经我处审核同意后,向省社科规划办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申请延期需填写《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2)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课题负责人本人手写签名,其中1份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盖所在单位公章。
3、已经申请过延期一年的课题,学校不再受理延期申请,望课题负责人抓紧时间做好相关研究工作,尽早办理结题。
4、所有省文化研究工作项目,研究成果专著书稿先要通过省规划办组织的成果鉴定,鉴定通过后尽快落实出版事宜,待专著出版后方可办理结题。
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结题要求详见社科处网站“服务中心”栏目。
联系人:陈亚芬 联系电话:87600299
人文社科处
201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