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提高结题率,现对人文社科类2008年以来立项的各级各类到期尚未结题的科研项目进行了整理汇总(详见附件,含已提交结题材料,尚在办理结题中的项目),请各有关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结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要按照《项目申请书》、《项目合同书》或《课题协议书》的约定完成研究任务并及时办理结题。各级各类课题结题的具体要求请查阅人文社科处网站主页“服务中心”各栏目。
2.因故无法按期结题且逾期未超过一年的,项目负责人应书面提出延期结题申请,经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交人文社科处,由人文社科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超期一年以上的,原则上不再接受延期申请,请负责人抓紧做好结题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科研项目中后期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并履行结题手续。无故逾期不结题或被上级部门撤题处理的,学校将按《宁波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政[2010]99号)相关规定处理,并记录个人科研信用档案。
附件1:2018年6月底前到期未结题的人文社科类纵向项目清单
附件2:2018年6月底前到期未结题的人文社科类横向项目清单
人文社科处
2018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