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大学高级别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培育实施办法》(宁大政[2015]129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现启动2020年高级别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培育专项的推荐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和要求
(一)根据培育文件,2020年该专项的培育目标特指2021年的浙江省第二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二等奖。
(二)学校设立专项经费,对符合条件的成果择优进行先期培育,同一成果只培育一次。今年拟培育数不超过6项,每项资助10万元。培育时间从学校发文公布起至目标奖项申报前为止。
(三)申报2020年奖项培育的成果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成果必须是该培育专项申报截止日之前(即2020年4月30日前)已正式取得的成果,且要符合培育目标奖项的成果取得时间要求。因2021年的浙江省第二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必须是2019-2020年完成的成果、2022年的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必须是2018-2020年完成的成果,所以,本次培育专项的成果须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已完成的成果。
2.成果应具有创新性,学术影响比较大。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必须是发表在人文社科中文权威期刊上或者被SSCI、A&HCI收录的论文;成果形式为著作的,其核心观点必须在学校人文社科主要学术期刊目录一级以上核心期刊已发表1篇(含)以上论文;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必须已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3.成果已经取得了较好的学术或社会反响。论文有一定的引用量,著作有书评或相关社会反响,研究报告已经被相关部门应用采纳。
二、遴选程序
1.成果第一完成人提出申请并通过学院推荐申报;
2.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培育成果;
3.评审结果公示;
4.公示无异议,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5.学校发文公布。
6.学校、学院、成果完成人三方签订协议,明确成果培育内容目标及分年度培育计划、学校资助经费等。
三、培育内容
培育内容具体由成果完成人根据现有成果现状制订详细培育计划,主要包括:
1.发表与培育成果相关的高水平论文;
2.增加培育成果及相关成果被转载、引用次数;
3.推动培育成果及相关成果获得其他奖励;
4.围绕培育成果组织学术研讨会、专家咨询会议,形成专家评价评审意见;
5.推动培育成果发表更多书评或相关学术评价;
6.参加相关学术会议或者以采访、访谈、讲座、报告等多种形式,同时借助网络、媒体等多渠道对培育成果进行宣传与传播,扩大成果的学术影响;
7.促进培育成果转化,多渠道推介成果,获得相关领导批示或者被相关部门应用采纳,扩大成果的社会影响;
8.其他认为行之有效的培育方法。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者填写《宁波大学高级别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培育专项申请表》(附件2),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负责领导签字盖上公章;同时提交申报成果和其他的相关佐证材料。将申报表、申报成果和其他能反映该申报成果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的相关佐证材料三者装订成册,一式10份(套)。具体材料要求:
1.申报成果材料: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期刊封面、版权页、完整全文复印件一式10份,装订在申报书之后,另需提供期刊原件一本(评后退还);著作类,将封面、版权页、章节目录复印件一式10份,装订在申报书之后,另需提供著作2本(评后退还)。
2.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要按申报表填写的顺序按类排列,并添加目录页。论文只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论文电竞博彩,著作只需复印刊封面、版权页、章节目录,奖项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应用需提供领导批示和采纳证明,以及其他能够佐证的材料。
3.《2020年宁波大学高级别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培育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份。
4.申报表和汇总表的电子档。
五、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倪庆富 联系电话:87609130,短号641621
Email:niqingfu@dianjing88app.net
人文社科处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