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8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根据《宁波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宁大政〔2008〕94号)和《宁波大学关于科研成果奖励和出国学术交流基金的补充规定》(宁大政〔2012〕63号)文件执行,为做好相关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配合2018年度学院专项目标考核和第六轮聘期目标考核,今年科研工作量统计将分段进行,起止时间:
1)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
2)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另行通知)
因特殊原因(如学术著作原件未能及时寄达等)未能及时统计的在下一年度给予补算。
2、科研项目、获奖成果、论文、知识产权、著作、应用采纳、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地方服务的科研工作量统计数据由学校审核后提供,将于2018年11月1日(周四)开始各类工作量将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显示,请通知相关教师(即项目负责人、我校第一完成人、平台负责人等)根据合作者实际工作情况分配工作量,提交单位审核。
3、各类职务成果知识产权证书(如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等)上交截止日期2018年10月29日。
4、学术论文科研工作量(简称论文工作量,下同)统计数据由教师、学院填报表格(学校提供SCI/EI/CPCI-S/SSCI/A&HCI/CPCI-SSH部分收录论文数据供认领),包括正常计算工作量时段数据、2017年度未计算工作量数据及补差数据三部分组成:
(1)正常计算工作量时段数据指2017年12月1日~2018年10月31日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2)2017年度未计算工作量数据指在2016年12月1日~2017年11月30日期间发表,但由于原件未到无法审核等原因还未计算过的学术论文。
(3)补差数据指2017年12月1日前发表,现被SCI/EI/SSCI/A&HCI及人大复印资料(学术类)、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收录需补差计算工作量的学术论文,在填报时需备注“××年已按×类计算×分”或“本论文原未计算过工作量”。
科技类论文期刊级别按2014版宁大期刊目录执行,人文社科类论文期刊级别按2016版宁大期刊目录(人文社科类)执行(CSSCI2017-2018版已更新)。
论文工作量时间安排如下:
(1)学校于10月22日前将图书馆导出的SCI/EI/CPCI-S/SSCI/A&HCI/CPCI-SSH收录论文清单发给各学院认领,清单中没有但符合本次统计要求的收录论文及其他未收录的国内期刊论文由教师、学院补充并审核,2018年10月26日下班前,各单位根据《2018年度学术论文工作量汇总表》(附件2:表4)栏目内容完成论文数据的审核、汇总,并报送汇总表Excel电子版(人文类学院发送至[email protected],理工类学院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2)10月27日~10月28日,学校汇总各单位报送的论文工作量表格、初步计算工作量分值并发送各单位核对。
(3)10月29日~10月30日,各单位完成工作量核对,经分管科研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018年度学术论文工作量汇总表》送交人文社科处、科技处。
(4)10月31日,人文社科处、科技处将论文数据导入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
请各单位按上述时间安排组织做好教职工学术论文填报和审核工作,确保录入论文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1)一篇论文只能有一条记录,不得重复计算(包括中英文版本等);
(2)对于计算论文科研工作量必需的一些字段,如论文性质、刊物类别、刊物性质、宁大排名、个人排名等信息做到准确无误(排名以文本格式的分数形式表示,如:1/3);
(3)对于新引进人员,请在备注栏注明“新引进”及引进年月。
人文社科处、科技处将另外安排时间对各单位报送的论文进行抽查,若有单位不按照学校管理规定审核而虚报,则将相关情况报送人事处。
5、艺术成果、著作、成果采纳由各单位直接统计汇总,并于2018年10月25日(星期四)将佐证材料原件和经单位科研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艺术类创作成果工作量统计表(附件1:表3)、成果采纳工作量统计表(附件4:表7)送交人文社科处倪庆富(安中楼301室),统计表电子稿发至[email protected],著作工作量统计表(附件3:表5)送交人文社科处张会利(安中楼301室),电子稿发至[email protected],佐证材料原件将于审核结束后归还本人。(著作原件不归还,统一归放在图书馆“宁大人文库”)
6、各单位根据地方服务与合作平台清单(附件5)填报《2018年宁波大学地方服务与合作平台年度考核表》(附件6),并于2018年10月26日前报送《2018年宁波大学地方服务与合作平台年度考核表》(纸质稿须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电子稿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地方服务与合作平台按照共建协议执行情况、日常运行经费到校情况和平台运行成效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计算平台工作量。
7、 各单位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认真核对有关数据,于2018年11月5日之前完成分配并提交,2018年11月6日科研管理部门将开始汇总工作量数据,上报人事处。
8、由宁波大学下属各部门或学院转入科技学院工作量的要求:
A. 转入资格:只有申报书或合同书中署名的科技学院在岗教职工方有资格转入科研工作量。
B. 转入科研工作量:涉及多人、多单位合作时,参照《宁波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宁大政〔2008〕94号)分配方案。
希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教职工(特别是外出进修、出差人员),按照本通知要求和相关文件审核、整理本单位教职工科研工作量数据,按时将有关材料送交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附件:
1、表3:2018年度艺术类创作成果工作量统计表
2、表4:2018年度学术论文工作量汇总表
3、表5:2018年度著作工作量统计表
4、表7:2018年度成果采纳工作量统计表
5、2018年宁波大学地方服务与合作平台汇总表(地方服务与合作平台清单)
6、2018年宁波大学地方服务与合作平台年度考核表
科技处联系人:
(科技类:纵向项目、创新团队、横向项目)邵洁 联系电话:87600276(888276) E-mail:[email protected]
(科技类:获奖成果、论文)徐志标 联系电话:87609127(889127) E-mail:[email protected]
(科技类:科研创新平台,知识产权)冯吉春 联系电话:87609128(889128) E-mail:[email protected]
(地方服务)刘茜 联系电话:87600275(888275) E-mail:[email protected]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
(人文社科类:纵向项目、创新团队、横向项目)舒运来 联系电话:87609129(889129) E-mail:[email protected]
(人文社科类:获奖成果、论文、科研创新平台,应用采纳)倪庆富 联系电话:87609130(889130) E-mail:[email protected]
(著作)张会利 联系电话:87600927(888927) E-mail:[email protected]
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