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甬社规办〔2010〕4号)文件精神,现将市哲社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立足宁波,突出地方特色,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改革突破、创新提升“两个年”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科学的思想库作用,为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课题类别
2010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选题分为:指南课题、自选课题、共建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等四类。学校推荐指南课题、自选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三类。申请人须在申请表中的课题类别选项中做出明确选择(不包括共建课题)。
1、指南课题是根据本年度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而确定的研究选题。申报者须依据“2010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选题指南”提供的选题,进行课题的设计、论证和申报。
2、自选课题是在“2010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选题指南”以外的领域,申报者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长期的学术积累自由选择申报的课题。
3、申请自筹经费课题项目,须在申请表中填写资金来源,并由提供资金方做出承诺。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立项向有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倾斜。课题组成员构成倡导跨学科组合,高校、研究机构和实际工作部门联合。鼓励对重大现实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研究。
2、应用性研究课题的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与决策建议稿,决策建议稿一般控制在5千字左右。理论性研究课题的成果形式一般应为研究报告与论文,论文的主要内容必须与研究报告相关,并要求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著作类的成果必须出版方可结题。
3、“选题指南”中标明完成期限的课题按规定期限执行,其他课题完成期限由发布方视情况与申请人在研究协议书中确定,一般在1年以内。
4、《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必须严格按照申请表中的提示填写,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得出现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材料,填写的内容和字数不超出表中提示范围。
5、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推荐申报: (1)相同内容已列入省级和国家级相关研究课题的;
(2)有厅市级及以上课题逾期未结题的。
6、课题申报时间:即日起至3月18日止
四、申报材料包括:
(1)《课题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其中一份申请表中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明确意见(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同意推荐等),主管领导需签字、盖公章,另一份申报书中的单位意见由学校统一填写。申请表一律使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0份。
(3)《2010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项目——单位汇总表》一式1份。
(4)申报表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1份。
请申请人所在单位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资格逐个进行审核,同时认真审核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表交我处。
联系人:姜颖 联系电话:87609130
Email:
[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0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选题指南.doc 附件2-2010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表.doc 附件3-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 附件4-2010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项目单位汇总表.xls 社科处
201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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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受理时间截止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