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30日 14:52 | 作者:社科处 | 阅读人数:67
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发布的公告,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着力研究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1年3月10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而年龄符合申请青年项目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一级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国家社科规划办公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0年试行版)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具体申报事宜将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另行发布通知。
五、国家社科基金于2009年正式增设管理学科,并于2010年开始受理课题申报。侧重资助我国经济社会管理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发 展中国特色的管理学理论。
六、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课题指南》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请人可在相关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符合《课题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自选课题也可以申报。应用经济学科由于内容比较宽泛,原则上要按照《课题指南》规定条目申报,一般不受理自选课题申报。
七、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0万元,一般项目12万元,青年项目10万元。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二章“项目经费开支范围”(见附件6)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八、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项目研究起讫时间一般按立项时间(2010年7月1日)起算,到最终成果通过鉴定验收为止。
九、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如违规申报,学校将被通报批评。
十、申请人要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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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年度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所有申报课题一律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活页论证的字数不超过四千字。活页中“前期相关研究成果”的填法与申请书第二部分“课题论证”中的填法是有区别的,具体要求详见表格下方的标注。
十二、获准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鉴定等级予以公示。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出版后须报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套样书。成果鉴定为优秀或被登载《成果要报》及《成果文库》的项目负责人以及信誉良好的鉴定专家和通讯评审专家,在申请新项目时将享受一定的加分政策。
十三、申报数据录入一律采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2010年版),不录入“参加者”、“推荐人”、“课题设计论证”3项内容。申请系统请从全国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网址:
//www.npopss-cn.gov.cn)。
十四、为帮助申请人提高申报质量,学校拟组织校内专家预评把关。愿意参加预评的请于2010年2月22日向所在单位提交纸质申请书1份,各单位做好初审汇总后统一交社科处。社科处组织专家进行预审后反馈修改建议。
十五、学校申报受理最终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1日,各单位必须在截止日期前统一将审核合格的所有申报材料交社科处,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7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要求一律使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学校存档的一份申请书“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由所在单位盖上公章,并在该份申请书封面 “填表日期”下面增加一行“选题指南题号: 号 ”,如选题是自选的,请写上“自选课题” ;其他6份申请书由学校统一盖章,也不必注明指南题号。
2、使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2010年版)录入本单位所有申请书“数据表”后所导出的数据文件(即xmsbsj.dbf文件);
3、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填写的《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4、申请书、活页及汇总表的电子文档。
希各有关单位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学院有关人员要认真审核,按通知要求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严格把关,确保申请书所填写的数据代码及申报系统所录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努力提高申报质量。
附件:
社科处
200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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