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请老师们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上交申报书和评审表(电子稿发送至xuyunfang@dianjing88app.net) 。各级各类逾期未结题项目请您抓紧办理上交。谢谢!学科办
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浙江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09]133号)文件精神,2009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科研立项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通过科研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校为全社会科技创新提供服务,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智力支撑。
科研项目立项要与学科建设相结合,与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鼓励教师自由探索,开展基础性、原创性、地方特色性研究;鼓励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及技术开发工作。
二、项目类别及经费支持额度
该项目实行限额推荐,学校将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进行校内评审,择优推荐上报。项目类别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经费支持额度为: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2 -5万元/项,人文社科类1 -2万元/项;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1—2万元/项,人文社科类0.3—1万元/项。
三、申报条件
(一)重点项目主要资助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博士、硕士点的科研骨干,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主要资助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具有合理的梯队,项目申请者须是该项目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在项目中承担实质性的任务。
(二)引导和支持我省高校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开展。2009年度重点项目申报鼓励高校与企业进行合作(需提供有关证明),合作前景良好,有助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项目予以优先立项。在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申报中,各高校必须推荐一定数量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学校将优先推荐。
(三)各类项目的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在依托单位的聘任期须覆盖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执行期。离退休教师、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但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
(四)申请项目要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符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已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经费预算合理。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推荐申报教育厅所有类别的项目:
1、申请者承担教育厅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
2、申请者有各级各类逾期未结题项目或项目被撤题的;
3、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已获厅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的;
4、不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
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教育厅项目的,不再予以推荐申报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
(六)作为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只能申报2个项目。
四、申报步骤
2009年科研计划项目将实行网上申报与书面报送申请表并行的方式,具体申报步骤如下:
(一)申请者先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
(二)申请者登陆网络申报平台(网址
//www.zjkysz.cn),完成网上申报并上报。学院新注册用户请在注册完成后通知本学院科研秘书及时开通,机关新注册用户的开通请与科技处、社科处联系。
[FS:PAGE]
(三)各学院登陆网络申报平台,将审核后同意推荐申报的项目上传到学校。
五、材料要求
(一)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及电子版、一般和自筹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及电子版,《申请书》中的“院(系)推荐意见”一栏由申请者所在单位填写,并由主管领导签名、所在单位盖章。
(二)、《评审表》一式7份。专家评审表中不得出现项目组人员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背景材料,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
(三)《单位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及电子版,由主管领导签名、所在单位盖章。
六、申报截止时间
各单位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将汇总表和所有申报材料于2009年11月18日前交社科处或科技处,同期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审核和推荐工作。项目立项后,《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将作为项目结题的依据,请申请者务必认真填写。
(二)2008年起立项项目的结题由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还须在网上按要求提交《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并于每年的5月份或12月份集中办理结题手续。
(三)从2010年起,省教育厅课题只有在结题后,才能作为职称晋升的成果。
联系人:
科技处、社科处
2009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