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宁波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宁大政【2008】172号)文件,经各学科学科方向负责人、研究所所长出题,学校批准,现将2009年校学科项目(见附件1)在校内公开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1. 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编教职工;
2. 学科专家组成员不得承担本学科的学科项目;
3. 原则上每位投标者当年只能投标1项学科项目;
4. 如果投标者有逾期未结题的、且为主持人的学科项目,必须在研究工作总结通过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参与此次学科项目投标;
5. 近三年内接受过各类校级科研项目撤题处理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学科项目投标;
6 学科项目研究起始时间一律从2009年6月开始。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不超过2年;
7. 投标者须填写《宁波大学学科项目计划任务书》(见附件2)交所在单位,要求一式3份,采用A4纸打印。
8. 各单位初审后,在学科项目计划任务书的“项目承担单位审查意见”栏签字、盖章。并填写《宁波大学2009年学科项目投标者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5月5日前报研究生学院。其中,学科项目计划任务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汇总表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
9. 经研究生学院资格审核通过后,交项目所在学科的学科专家组立项评审。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中标的学科项目计划任务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交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冯静娜 联系电话:87600926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宁波大学2009年公开招标的学科项目
附件2:宁波大学学科项目计划任务书
附件3:宁波大学2009年学科项目投标者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学院
200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