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新颁布的《宁波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宁大政[2008]94号)文件规定,自2008年12月1日起,凡逾期不结题一年以上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学校将不予计算结题后的剩余工作量。现将至2008年11月30日达到逾期不结题一年以上的各级各类人文社科项目予以公布(见附件),请各单位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尽快办理结题手续。
同时要求2008年到期的各项目负责人把握研究进程,及时办理结题手续。 确有原因无法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要及时办理延期结题的手续,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延期的书面申请,说明延期原因和明确延期结题时间等,延期申请表或申请报告一式2份(校级科研项目1份即可),A4纸打印,均需申请人亲笔签字,其中1份须由所在单位签署明确意见,并经科研主管领导亲笔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延期申请表或申请报告将由社科处统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各类课题的结题要求请查阅社科处网站主页“服务中心”栏目。
社科处
2008-10-10